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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计生“利导机制”惠及千家万户
2006-11-07 11:11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日前,樟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正忙着汇编“年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名册,对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从其领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将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给每月8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这是该市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举措之一。他们将把更多的奖励优惠送进计生家庭。到目前,该市已为8198名农村0—6周岁独生子女办理了爱心保险,投保金额达26.3万元;为8073名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不再生育户投了养老保险,总投保金额达570.3万元,有380多名参保者到达规定的年龄领取了养老金;为农村每个只生育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的纯女户栽种了200株杨树,以“绿色”财富用于纯女户的养老。

  樟树市十分重视利益导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推动作用,千方百计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激励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对农村符合再生一胎条件,主动放弃生育二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政府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并规定,独生子女如发生意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的,由政府给予一次性不少于1000元的补助;在其丧失劳动能力后,由所在乡镇优先安排其入住敬老院;对农村到有女无子家庭落户做上门女婿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二女户家庭子女考上大学本科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给予一次性500元的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由乡(镇、街道)联系协商优先解决贷款或协调社会各方给予捐助;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只生二女夫妇已到老年的,按国家政策予以奖励;对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经楼镇胡家村胡爱林连续两年领取了600元的“奖扶金”,他高兴地告诉为他送钱的计生干部:“我们这些计划生育户现在都说,计划生育好,政府养我老。”

  今年该市还在设立125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基金的基础上,确保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户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校可酌情减免杂费,小学全免,初中减半;对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户子女享受中考总分加10分的奖励政策。仅今年,该市加分人数就达563人,其中有33人因享受计生加分被省重点中学录取,其余均不同程度地享受到择校优惠。大桥街道皮泽村二女户罗桂林夫妇至今还沉浸在喜悦之中。原来,他们的大女儿张丽今年中考因计划生育加分而正好达到了樟树中学统招线,由自费生变成了统招生,为他们家节省了上万元费用。夫妻俩逢人就说:“我家张丽能上重点中学,多亏了市里的计划生育好政策。”

  与此同时,该市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中,把计划生育户列入小康文明户评选的重要内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各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倾斜,优先把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列为计划生育“三结合”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小额贷款、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培训、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同时,结合“三下乡”活动,共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提供农业科技书籍1万多册。目前,该市已完成全市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独生子女年满10周岁至30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调查统计,对符合要求的6882个家庭分类制册,为其中2806个已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费”做好准备。(黄丽萍 姚晓青 杨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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